《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制定出台

发布日期:2012-04-13    浏览次数:2

  近年来,随着省收费公路管理处收费站点的增多,所属17个收费站分布于西宁、海东、海西、海北、海南、黄南地区,呈现出点多线长、管理难度加大的特点,为此,省收费公路管理处积极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收费站和机关各科室的意见建议,对原有的《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处四届二次职代会讨论通过,出台了《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办法》分为总则、考核内容和形式、考核流程和要求、奖惩、附则共五章。考核内容和形式紧密结合省厅对省收费公路管理处的考核,把车辆通行费收入、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工作、班子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为7项主要指标和任务列入《办法》,把检验收费管理水平的车辆通行费实征率、高峰期车道开通率、收费投诉如期反馈率、各类报表报送率和出勤率作为5项辅助指标纳入考核,并把平时处对站的检查情况以分值的形式纳入半年的考核分值当中,使平时的检查不再流于形式。

  《办法》的另一个亮点在于根据半年考核情况,实行“星级收费站”挂、摘牌制度,并根据全年考核总分按档次等级享受效益工资和星级奖励。对车辆通行费超额完成奖、目标责任完成奖、精神文明创建奖的奖励额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处属各收费站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参照制定“站对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以此形成处对站、站对职工个人的二级考核体系。今后,我处将本着促进工作、严抓实管的宗旨认真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使我们的收费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管理的方向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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