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员工培训 企业可找政府埋单

发布日期:2010-08-03    浏览次数:3

  我省农民工培训补贴机制将有重大突破。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财政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以此鼓励企业对各类员工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通知指出,我省范围内依法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制订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均可获得财政培训经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职工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应技能等级确定:初级工(五级)按每人400元补贴;中级工(四级)按每人700元补贴;高级工(三级)按每人1000元补贴;技师(二级)按每人1600元补贴。高级技师(一级)的补贴办法和标准仍然按照以前的规定执行,即最高给予2000元补贴。

  “建立培训经费直接补贴企业的政策,对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企业职工稳定就业,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职业培训资金补贴都是给劳动者个人或中介机构,但由于补贴给个人操作较繁琐,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是补贴给培训中介机构,致使企业缺乏培训员工的积极性,培训往往比较低端,时间短,针对性和有效性差。

  此次培训补贴和职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挂钩,“这就类似于驾照考试,不管你报考什么驾校,只要能通过考试拿到驾照就行。”该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以前侧重抓中介培训机构管理,对职业培训实行全程监控,结果由于工作量太大出现不少监管漏洞,中介机构骗取补贴事件时有发生。现在补贴直接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挂钩,意味着政府转变职能,从对职业培训的全程监控转为注重结果,通过市场行为实现培训中介机构优胜劣汰。

  据介绍,与以往主要针对特殊群体(如农民工、下岗再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的培训补贴方案不同,新机制可覆盖省内各类企业的所有在岗职工,同时申报程序大大简化,“只需要提供职工获得资格证书的名单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就可以了,已经执行用工报备制动的企业还可免提供劳动合同。”

  通知规定,我省此前制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仍继续执行。省国资委所属企业的培训补贴申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省就业中心受理;其他各类企业(不论隶属关系)培训补贴申请的受理机构,由各设区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指定并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于每年5月和11月受理企业申请。今年受理申请的时间为9月和11月。(潘园园 闽凌欣  许华丹)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