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重庆市首批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重庆市第三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次数:1

渝知发〔2012〕47号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工商(分)局、文广新局,有关园区管委会:

  按照《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1〕13号)的规定,经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现确定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园区为首批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确定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等7个园区为第三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希望各示范园区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制作专利墙,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和重点产品专利分析,推动园区企业全面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突出知识产权工作特色和优势,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为全市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树立典范。到2015年,力争园区内8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专利,且发明专利比例达到30%以上。

  希望各试点园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开拓创新,大胆试验,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园区招商引资环境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核心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试点示范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知识产权局联系。联系人:张杨媚,联系电话:67531480。

  附件:1.重庆市首批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名单

  2.重庆市第三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名单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版权局

  2012年11月30日

  附件1

  重庆市首批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重庆市建桥工业园

  重庆西彭铝产业区

  重庆市大足区工业园区

  附件2

  重庆市第三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

  重庆空港工业园区

  重庆市沙坪坝工业园A区

  重庆市长寿区街镇工业走廊

  重庆潼南工业园区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重庆开县工业园区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