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2006~2020年)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2

  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2006~2020年)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苏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大举措,是基本建成国际新兴科技城市的重要保障。根据苏州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需求,特制定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2006~2020年)。

  一、战略背景

  (一)国际上围绕知识产权的竞争日趋激烈。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成为各国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武器。世界各国纷纷抢占知识产权高地,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努力增强其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我国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的知识产权挑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对外出口贸易面临着西方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出口产品因没有品牌支撑利润微小的双重危机。发达国家利用技术上的优势,在一些重点经济领域实施知识产权的“跑马圈地”,严重挤压了我国自身的技术创新空间。因此,适应国际经济竞争的新趋势,及时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前提。

  (三)苏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紧迫要求。当前,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转型期,市委、市政府已将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巩固小康社会建设成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面对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内生科技力量不强、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外向型经济科技溢出效应有限的现实制约,苏州必须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摆上重要战略位置。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宗旨,着力推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苏州在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激烈竞争中增创新优势、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二、战略定位

  (四)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苏州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新型工业化、经济国际化、城乡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体系为核心任务,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不断增创发展新优势,把苏州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创新型城市。

  (五)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努力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实施的主体。

  2.重点突破与分类推进相结合。按照稳定提升支柱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潜力产业的产业发展原则,加快提升上述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分层次、有重点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3.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适应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区域发展的需要,发挥苏州开放型经济的优势,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进行创新,逐步实现向自主创新的战略转变。

  4.加强保护和创新利用相结合。将知识产权创新利用和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技术溢出的均衡发展。

  (六)战略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

  ——专利  到2010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8万件和5万件左右,专利申请量年均递增15%,其中发明专利年均递增20%。在国外申请的专利量大幅度上升。在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国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商标  到2010年,全市商标注册量达到5万件,每百万人拥有的注册商标量有大幅度提升。新增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30件(个)左右,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群的市场影响力有大的提高。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积极发展服务业和农产品商标,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商标。

  ——版权  推进和发展以软件网络领域、创意设计领域、媒体传播领域为重点的新型版权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并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不断提升苏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设计水平和整体实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争取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

  ——动植物新品种  到2010年,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植物新品种8个,保护开发地方名特优品种30个,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1~2次,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新增地方农业标准100项左右。

  通过以上努力,到2020年,使我市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2.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建立健全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具有良好知识产权保护信誉的市场环境、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体系得到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3.知识产权利用环境进一步改善

  加快健全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利用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现有经济、科技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建立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专利文献检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无形资产评估、专利信息交流、专利技术中介服务等在内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4.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初具规模

  重点加强四个方面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为基础的自主知识产权研发人才;二是能够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纠纷处理、合同签订的高水平的法律专业人才;三是以知识产权获得、权益保护和代理中介为重点的服务型人才;四是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通晓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与实务的知识产权专门管理人才。

  三、战略重点

  (七)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1.新型工业化

  以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及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为重点,围绕产业核心技术的集成创新与突破,重点培育一批以组合发明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机械、化工、冶金、纺织、丝绸、轻工、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不断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并形成一批以改进发明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以重大自主创新项目为支撑,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和产品群。

  2.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

  扶持发展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传统服务业的老字号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服务业品牌。实施精品文化工程,促进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史志档案事业的发展,创作一批达到国家级水平、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优秀作品。继承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加强苏州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意识,做好古城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以及评弹、苏剧、苏绣、桃花坞木刻年画、吴歌、缂丝、宋锦等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加大历史文化与现代工业相结合的旅游产品开发,扩大古典园林和古城古镇的品牌效应。

  3.现代高效农业

  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植物新品种。围绕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重点开展优质农作物品种选育创新,大力开发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优良种质资源。引导具有一定产销规模和地方特色,特别是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特征的“名、特、优、新、稀”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以商标为纽带的订单农业及农副产品的深加工。

  4.重点企业

  重点挑选本地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中的骨干企业,承担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利用的价值评估和创业辅导、生产管理、品牌营销等环节的具体指导。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支持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成为行业龙头。加快以品牌为纽带的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鼓励拥有名牌产品和商标的企业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提升苏州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形成优势产业公认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在工艺设计、产品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与国际认证体系接轨,实现专利申请由国内申请为主向国内外申请合理布局的转变。

  (八)知识产权创新和实施环境建设

  1.强化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普设施,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重点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鼓励、支持群众性的发明创造活动。继续开展优秀专利奖评选活动,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推进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重点加快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区域试点要求,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等开发区的知识产权工作,要按照国家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努力将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开发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专利战略分析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可行性的研究。

  3.加快知识产权创新载体建设

  继续强化苏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的科技合作,加快建设苏州科技城、苏南工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仿生研究所、国际科技园、创意产业园以及各类科技创业园等创新载体。研究制定引导和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帮助企业设立和办好工程技术中心,建成一批专业设计中心。积极引进符合苏州产业发展方向的研究所和研发中心,吸引跨国公司来苏设立研发机构。

  4.创新知识产权管理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论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重大装备、先进技术以及技术出口前,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知识产权分析。项目研究要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立项审批的依据,以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作为评审项目承担单位资格的指标之一。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评审时,要求科技项目完成者提交必要的知识产权报告;发明专利可直接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制定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的扶持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将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实施效益和管理制度建设等,作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认定与评价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将获得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

  (九)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构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集成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信息、法律信息、市场信息和服务信息的全市性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符合苏州主导产业、重点行业特点的分类专利信息数据库及应用分析系统,并逐步形成相应的服务网络,为企业提供高效的专利信息服务。推动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提升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深度利用能力。搭建商标信息服务子平台,积极探索盘活闲置商标的新路子。

  2.做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设,重点培育涉外代理机构。鼓励各类中介机构管理创新,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实施机构重组和强强联合,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大力发展集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服务品牌。鼓励风险投资机构进入知识产权转化利用领域,提供知识产权的抵押担保服务,畅通知识产权转化利用的资金渠道。

  (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

  2.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

  转变企业财产保护观念,强化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保护,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企业在国际经济、技术贸易与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立预警机制,实现从侵权的事后救济到事前保护的转变。以建设“诚信苏州”、打造消费放心城市为契机,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企业的“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推进商贸企业建立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进货知识产权审核机制和侵权商品处置机制。

  3.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健全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功能,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和维权公约,协助会员企业处理知识产权的纠纷,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有效保护企业的创新权益。

  (十一)知识产权人才开发

  1.制定苏州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

  做好知识产权人才资源开发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编制知识产权培训大纲,设立专门的培训基金,加快培养一批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列入各级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课程,列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列入科研开发、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

  2.集聚知识产权研究的高级人才

  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优化人才外部环境,完善激励机制,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苏州创新创业,大力培育自主创新意识强的企业家人才队伍。鼓励各类创新机构、企业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复合型的知识产权创新人才。组建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顾问团,聚集一批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家,高起点开展知识产权理论研究。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专家来苏州讲学、交流,举办有影响的国际研讨会。学习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经验,研究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动向,提高苏州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水平。扩大与港澳台有关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共同探索知识产权领域的新问题。广泛开展政府间、民间组织和企业之间的国际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四、保障措施

  (十三)组织领导

  强化苏州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职能,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进行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组织引领全局性的知识产权重大专项工作,并对战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对战略目标任务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分工,将战略的实施摆上重要位置,按照战略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加强部门间的配合与协调,形成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战略的实施与“十一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谋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十四)绩效考核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实施目标纳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对知识产权战略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对实施成效进行评估。战略实施期满,组织进行综合的、科学的评估,为制定新一轮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十五)资金保障

  加大对科技创新经费的投入,专利申请资助经费要随着申请量的增加而逐年增长。在自主创新资金中设立知识产权产业化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重点向职务发明倾斜,向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承担企业、留学归国人员创业企业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倾斜,向技术含量高、具有市场竞争力优势的技术和产业倾斜,鼓励企业实施专利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

  (十六)优化环境

  继续大力实施《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优化我市知识产权创造、利用和保护环境。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诚信苏州”建设,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宣传。建立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和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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