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办〔2012〕165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农委),省直有关部门,农业口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部、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8号)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50学时,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30学时”的规定,省农业厅定于2012年8—9月举办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度全省农业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2年8—9月在省农业干部学校(海口市流芳路2号省农科院后门对面)举办。培训班分若干期,每期培训时间5天,具体办班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农业系列各专业相关专业理论、专业知识、职称申报的有关政策要求和申报程序。
四、培训费用
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由省农业干部学校具体负责承办,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培训费用为800元/人(含食宿费)。
五、培训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省农业干部学校对考试合格者核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课时凭证。
六、报名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发动组织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农技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学习。请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12年8月15日前传真或发E-mail至省农业干部学校。开班报到时需提供2张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联系人:彭修涛,联系电话:65850293、13016296680,传真:65852198,E-mail:ngx0293@163.com。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