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来,我省公布了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80多个。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项目存在名称不规范、分类不准确、保护责任单位不合适等问题,影响了我省非遗项目名录的更新、扩充和科学保护发展。为规范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和管理,我厅组织专家,对我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并征求各市县文体局和有关单位意见,涉及少数民族的项目征求省民宗委意见,拟对我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调整(调整说明及具体意见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厅社会文化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20日
联系电话:65338107
电子邮箱:hnwh65338107@126.com
附件:1.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整说明
2.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调整名录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2年8月1日
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自2005年以来,我省公布了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80多个。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项目存在名称不规范、分类不准确、保护责任单位不合适等问题。如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公布名称为“黎族传统棉纺织工艺”,该项目已包含的“缬染工艺”、“黎族传统麻纺织工艺”、“黎族絣染技艺”等又被作为独立的项目公布,“黎族纹身”与“黎族文身”、“七彩雕画”与“花瑰艺术”本是同一个项目,却被作为不同的项目公布,等等,影响了我省非遗项目名录的更新、扩充和科学保护发展。
二、调整原则
(一)项目名称调整:项目为国家级的,项目名称原则上按照国家级名称调整;非国家级的,对名称重新进行规范。
(二)项目类别调整:按照项目的形式和内涵,对类别不准确的予以调整;在国家名录十大类的基础上,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范围,增加“其他”类;类别排列顺序参照国家级名录。
(三)项目调整:项目内容重复的予以合并,保护单位不变;项目实际已无活态传承,或有严重争议的,予以撤销;对有层级关系的项目,按照一级项目(母项目)、二级项目(子项目)划分。一级项目(母项目)分配代码,二级项目(子项目)不分配代码。
(四)保护单位调整:不合适作为保护单位或一个项目在同一市县有两个以上保护单位的,予以调整,如行政机关、非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具备履行职责条件的单位等。
三、项目调整情况
(一)调整规范名称的项目
1.按国家级名称调整的项目:“黎族树皮布”调整为“黎族树皮布制作技艺”,“黎族钻木取火”调整为“黎族钻木取火技艺”,“海南洋浦盐田传统日晒制盐技艺”调整为“海盐晒制技艺”,“黎族民间打柴舞”调整为“黎族打柴舞”,“南海更路经”调整为“南海航道更路经”,“黎族船型屋居住习俗”调整为“黎族船型屋营造技艺”,“黎族传统器乐”调整为“黎族竹木器乐”(黎族传统器乐还包括其它表现形式,但竹木器乐是主要的,作为省级代表性项目),“黎族传统服饰”调整为“黎族服饰”(“非遗”即“传统”,故项目名称一般不加“传统”)。
2.将技艺类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技艺”,如“黎族骨器制作”规范为“黎族骨器制作技艺”,“东坡笠”规范为“东坡笠制作技艺”,“海南苗族传统刺绣蜡染工艺”规范为“海南苗族传统刺绣蜡染技艺”。
3.传统美术类项目除椰雕、贝雕、木雕等名称已经约定俗成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工艺”或“×××艺术”,如“海南澄迈民间炭画像”规范为“传统炭画像工艺”。
4.将“黎族传统游艺与体育竞技活动”按《非遗法》标准提法规范为“黎族传统体育和游艺(如拉乌龟、赶狗归坡等)”。
5.考虑到海南苗族同胞的语言、生活习俗等跟其他地区的苗族同胞区别较大,故将“苗族”改称为“海南苗族”,以与其他地区苗族相区别;将易与其他地区同类项目混淆的冠以地域名称,如“苗族招龙舞”规范为“海南苗族招龙舞”,“舂米舞”规范为“黎族舂米舞”,“虎舞”规范为“海南虎舞”,“麒麟舞”规范为“海南麒麟舞”。
6.将不准确的名称予以规范,将名称中多余的概念予以简化或去除。如“海螺姑娘”规范为“海螺姑娘传说”,“黎族渡水腰舟”规范为“黎族渡水腰舟习俗”,“黎族织锦纺染工具制作技艺”规范为“黎锦纺染织绣工具制作技艺”,“海南苗族传统刺绣腊染工艺”规范为“海南苗族传统刺绣蜡染工艺”;“海南府城镇元宵换花节”简化为“府城元宵换花节”,“海南黄花梨木家俱制作手工技艺”简化为“海南黄花梨家俱制作技艺”,“后安刀锻造手工技艺”简化为“后安刀锻造技艺”,“传统土法制糖工艺”简化为“土法制糖工艺”,“海南龙塘雕刻艺术”简化为“龙塘雕刻艺术”,“海南三亚回族婚礼”简化为“回族传统婚礼”,“海南军坡节”简化为“军坡节”。
7.项目表现形式较多的,预留空间以便扩充子项目或扩展保护单位。如“文昌盅盘舞”调整为“盅盘舞(文昌盅盘舞)”,“临高渔谚”调整为“海南谚语(临高渔谚)”,“黎族民歌”调整为“黎族民歌(琼中黎族民歌)”;“海南澄迈民间炭画像”调整为“传统炭画像工艺”。
(二)调整规范类别的项目:“黎族干栏建筑生态自然村”由民俗类调整为传统技艺类,并将名称调整为“黎族干栏建筑技艺”;“南海更路经”由“民俗类”调整为“其他类”。
(三)合并的项目:“黎族传统棉纺织工艺”“黎族织贝精品——龙被”“缬染工艺”“黎族传统麻纺织工艺”“黎族絣染技艺”“黎族双面绣”合并为“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含麻纺织、絣染、双面绣、龙被织造)”;“黎族‘三月三’节”“海南苗族传统三月三节”合并为“海南黎族苗族‘三月三’节”;“苗族三元舞蹈”并入“海南苗族盘皇舞”;“海南陵水黎族藤编技艺”并入“黎族藤竹编技艺”;“七彩雕画”并入“花瑰艺术”;“定安琼剧”并入“琼剧”;“黎族著名民歌手王妚大民歌”并入“琼中黎族民歌”,“海南临高哩哩妹渔歌”并入“临高渔歌”;合并项目保留原保护单位。
(四)按层级调整的项目
“昌江黎族原始手工制陶技艺”“黎族泥片贴筑制陶技艺”“黎族原始制陶技艺”调整为1个项目2个子项目“黎族原始制陶技艺(黎族泥条盘筑制陶技艺,黎族泥片制陶技艺)”;
“海南粉”“陵水酸粉”调整为1个项目2个子项目“海南粉烹制技艺(海口海南粉烹制技艺,陵水酸粉烹制技艺)”;
“黎族民间舞蹈咚铃伽”“钱铃双刀舞”调整为1个项目2个子项目“黎族钱铃双刀舞(琼中咚铃伽,陵水钱铃双刀舞)”;
“海南公仔戏”调整为1个项目2个子项目“海南公仔戏(文昌公仔戏,三江公仔戏)”;
“黎族接骨医药”“黎族医药蛇伤疗法”调整为1个项目2个子项目“黎族医药(骨伤疗法,蛇伤疗法)”。
(五)拟予以撤销的项目
1.“黎族哈应语长篇创世史诗吞德剖”,拟根据专家及省民宗委意见予以撤销。
2.“黎族文身”,部分专家认为该项目特殊,是黎族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影响较大,且一些年纪较大的文身的黎族妇女还健在,因此建议保留;部分专家认为黎族文身是黎族历史文化现象,无论这种现象成因如何,就文身过程来说,都是违反人性的,给黎族妇女带来巨大生理痛苦,黎族文身固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记录保存即可,不应该作为保护传承的项目,且此项目实际已无活态传承,不具备列入代表性名录的条件,因此建议撤销。拟根据专家及省民宗委意见予以撤销。
四、保护单位调整情况
(一)调整行政机关:将省文体厅调整为省非遗中心或取消该保护单位;将市县人民政府、市县文体局调整为市县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或非遗中心(美兰区文体局因无文化馆,暂保留美兰区文体局)。
(二)将市县非编制部门批准挂牌的“非遗中心”调整为市县文化馆,如陵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崖州民歌协会”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再作为保护单位。
(三)将无履行保护职责条件的单位予以撤销,如海南大学、省博物馆、省民族博物馆、东方市博物馆。
调整后我省共有7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调整名录
一、民间文学(共计 5 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1 | I-1 | 琼侨歌谣 | 2 |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保护单位原为省群众艺术馆 |
2 | I-2 | 黎族民间故事 | 3 | 三亚市群众艺术馆,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
3 | I-3 | 海螺姑娘传说 | 3 | 三亚市群众艺术馆 | 项目原名“海螺姑娘” |
4 | I-4 | 海南谚语(临高渔谚) | 3 | 临高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临高渔谚” |
5 | I-5 | 黎从六之歌 | 3 | 定安县文化馆 | |
黎族哈应语口传长篇创世史诗《吞德剖》 | 1 | 省民族博物馆、三亚市文体局 | 拟根据专家及省民宗委意见予以撤销 | ||
二、传统音乐(共计12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6 | Ⅱ-1 | 儋州调声 | 1 | 儋州市文化馆 | 保护单位原为儋州市文体局 |
7 | Ⅱ-2 | 崖州民歌 | 1 | 三亚市群众艺术馆、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保护单位三亚市文体局调整为三亚市群众艺术馆,崖州民歌协会不再作为保护单位 |
8 | Ⅱ-3 | 黎族民歌(琼中黎族民歌) | 1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黎族民歌”,“黎族著名民歌手王妚大民歌”项目并入此项。 |
9 | Ⅱ-4 | 海南八音器乐 | 2 | 海口市美兰区文体和旅游发展局 | |
10 | Ⅱ-5 | 黎族竹木器乐 | 2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五指山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黎族传统器乐” |
11 | Ⅱ-6 | 海南军歌 | 2 | 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
12 | Ⅱ-7 | 海南斋醮科仪音乐 | 2 | 定安县文化馆 | |
13 | Ⅱ-8 | 儋州山歌 | 2 | 儋州市文化馆 | |
14 | Ⅱ-9 | 临高渔歌 | 2 | 临高县文化馆 | “海南临高哩哩妹渔歌”项目并入此项 |
15 | Ⅱ-10 | 疍歌 | 3 | 三亚市群众艺术馆、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整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16 | Ⅱ-11 | 黎族赛方言长调 | 3 | 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整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17 | Ⅱ-12 | 海南苗族民歌 | 4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 |
三、传统舞蹈(共计11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18 | Ⅲ-1 | 黎族打柴舞 | 1 | 三亚市群众艺术馆 | 项目原名“黎族民间打柴舞”;保护单位三亚市文体局调整为三亚市群众艺术馆,省民族博物馆不再作保护单位。 |
19 | Ⅲ-2 | 黎族钱铃双刀舞(琼中咚铃伽,陵水钱铃双刀舞) | 1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琼中黎族民间舞蹈“咚铃伽”与“陵水钱铃双刀舞”调整为“黎族钱铃双刀舞”子项目;保护单位原为琼中文体局、陵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20 | Ⅲ-3 | 盅盘舞(文昌盅盘舞) | 1 | 文昌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文昌盅盘舞”,保护单位原为文昌市文体局。 |
21 | Ⅲ-4 | 海南苗族招龙舞 | 1 | 五指山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苗族招龙舞”,保护单位原为五指山市文体局。 |
22 | Ⅲ-5 | 黎族舂米舞 | 1 | 五指山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舂米舞”,保护单位原为五指山市文体局。 |
23 | Ⅲ-6 | 黎族共同舞 | 2 | 五指山市文化馆 | |
24 | Ⅲ-7 | 海南苗族盘皇舞 | 2 | 五指山市文化馆、三亚市群众艺术馆 | “苗族三元舞蹈”项目并入此项 |
25 | Ⅲ-8 | 黎族面具舞 | 2 | 东方市文化馆 | |
26 | Ⅲ-9 | 黎族老古舞 | 3 | 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
27 | Ⅲ-10 | 海南虎舞 | 3 |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 | 项目原名“虎舞” |
28 | Ⅲ-11 | 海南麒麟舞 | 3 |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 | 项目原名“麒麟舞” |
四、传统戏剧(共计4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29 | Ⅳ-1 | 琼剧 | 1 | 省琼剧院、海口市群众艺术馆、定安县文化馆 | “定安琼剧”项目并入此项 |
30 | Ⅳ-2 | 临高人偶戏 | 1 | 临高县文化馆 | 保护单位原为临高县文体局 |
31 | Ⅳ-3 | 海南公仔戏(文昌公仔戏,三江公仔戏) | 2 | 文昌市文化馆、海口市美兰区文体和旅游发展局 | 项目原名“海南公仔戏”,按国名拆分为两个子项目。 |
32 | Ⅳ-4 | 海南斋戏 | 3 |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 | |
五、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共计1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33 | Ⅵ-1 | 黎族传统体育和游艺(如拉乌龟、赶狗归坡等) | 3 | 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为“黎族传统游艺与体育竞技活动”,按《非遗法》标准提法调整。 |
六、传统美术(共计5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34 | Ⅶ-1 | 海南椰雕 | 2 | 海口市龙华区、文昌市文化馆 | |
35 | Ⅶ-2 | 龙塘雕刻艺术 | 2 | 海口市琼山区文化馆 | 项目原名“海南龙塘雕刻艺术” |
36 | Ⅶ-3 | 传统炭画像工艺 | 2 | 澄迈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海南澄迈民间炭画像” |
37 | Ⅶ-4 | 木雕(花瑰艺术) | 3 | 澄迈县文化馆 | “七彩雕画”项目并入此项 |
38 | Ⅶ-5 | 海南贝雕 | 4 | 海南纨美实业有限公司 | |
七、传统技艺(共计22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39 | Ⅷ-1 | 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含麻纺织、絣染、双面绣、龙被织造) | 1 | 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东方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馆,三亚市群众艺术馆,省民族研究所 | 由“黎族棉纺织工艺”、“黎族麻纺织工艺”、“黎族絣染技艺”、“缬染工艺”、“黎族织贝精品——龙被”、“黎族双面绣”项目合并而成。 |
40 | Ⅷ-2 | 黎族树皮布制作技艺 | 1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黎族树皮布”;保护单位保亭文体局调整为保亭文化馆,省文体厅、海南大学不再作保护单位。 |
41 | Ⅷ-3 | 黎族骨器制作技艺 | 1 | 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黎族骨器制作”;保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文体局调整为白沙县文化馆,省博物馆不再作保护单位。 |
42 | Ⅷ-4 | 黎族原始制陶技艺(黎族泥条盘筑制陶技艺,黎族泥片贴筑制陶技艺) | 1 | 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馆、三亚市群众艺术馆,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昌江黎族原始手工制陶技艺”、“黎族泥片贴筑制陶技艺”调整为“黎族原始制陶技艺”子项目;省博物馆不再作保护单位。 |
43 | Ⅷ-5 | 黎族钻木取火技艺 | 1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黎族钻木取火”,省博物馆不再作保护单位。 |
44 | Ⅷ-6 | 东坡笠制作技艺 | 1 | 琼海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东坡笠”,保护单位琼海市阳江镇人民政府调整为琼海市文化馆。 |
45 | Ⅷ-7 | 黎族干栏建筑技艺 | 1 | 五指山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五指山干栏建筑生态自然村”,民俗类调整为技艺类。 |
46 | Ⅷ-8 | 南海珍珠传统养殖技艺 | 2 | 陵水黎族自治县海陵珍珠养殖场 | |
47 | Ⅷ-9 | 海盐晒制技艺 | 2 | 儋州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海南洋浦盐田传统日晒制盐技艺” |
48 | Ⅷ-10 | 黎族船型屋营造技艺 | 2 | 东方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黎族船型屋居住习俗”,改为国名,从民俗类改为技艺类;保护单位由“博物馆”改为“文化馆”。 |
49 | Ⅷ-11 | 黎族藤竹编技艺 | 2 | 陵水黎族自治县藤竹工艺品有限公司,保亭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陵水黎族自治县保留1家保护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不再作保护单位。 |
50 | Ⅷ-12 | 黎族独木器具制作技艺 | 3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 |
51 | Ⅷ-13 | 海南黄花梨家俱制作技艺 | 3 |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 | 项目原名“海南黄花梨木家俱制作手工技艺” |
52 | Ⅷ-14 | 后安刀锻造技艺 | 3 | 万宁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后安刀锻造手工技艺” |
53 | Ⅷ-15 | 椰胡制作技艺 | 3 | 琼海市文化馆 | 保护单位原为琼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54 | Ⅷ-16 | 黎锦纺染织绣工具制作技艺 | 3 | 琼中锦绣织贝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原名“黎锦织锦纺纱染工具制作技艺 |
55 | Ⅷ-17 | 土法制糖技艺 | 3 |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 | 项目原名“传统土法制糖工艺” |
56 | Ⅷ-18 | 文昌鸡养殖与烹调技艺 | 3 | 文昌市文化馆 | |
57 | Ⅶ-19 | 海南苗族传统刺绣蜡染技艺 | 3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海南苗族传统刺绣腊染工艺” |
58 | Ⅷ-20 | 海南粉烹制技艺(海口海南粉烹制技艺,陵水酸粉烹制技艺) | 3 |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海南粉”、“陵水酸粉”,调整为“海南粉烹制技艺子”子项目;保护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整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59 | Ⅷ-21 | 鹿龟酒酿泡技艺 | 4 |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60 | Ⅷ-22 | 沉香造香技艺 | 4 | 屯昌县文化馆 | |
八、传统医药(共计1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61 | Ⅸ-1 | 黎族医药(骨伤疗法,蛇伤疗法) | 3 | 五指山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海南省医药工业公司 | 项目原名“黎族医药骨伤疗法”“黎族医药蛇伤疗法”,调整为“黎族医药”子项目。 |
九、民俗(共计10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62 | Ⅹ-1 | 军坡节 | 1 |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海口市龙华区、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文化馆 | 保护单位定安县文体局调整为定安县文化馆 |
63 | Ⅹ-2 | 海南黎族苗族“三月三”节 | 1 | 五指山市文化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 由“黎族‘三月三’节”、“海南苗族传统三月三节”项目合并而成;保护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调整为五指山市文化馆。 |
64 | Ⅹ-3 | 黎族服饰 | 2 | 海南锦绣织贝实业有限公司、省民族研究所 | 项目原名“黎族传统服饰” |
65 | Ⅹ-4 | 府城元宵换花节 | 2 | 海口市琼山区文化馆 | 项目原名“海南府城镇元宵换花节” |
66 | Ⅹ-5 | 黎族传统婚礼 | 2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 |
67 | Ⅹ-6 | 黎族渡水腰舟习俗 | 2 | 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项目原名“黎族渡水腰舟” |
68 | Ⅹ-7 | 回族传统婚礼 | 2 | 三亚市群众艺术馆 | 项目原名“海南三亚回族婚礼” |
69 | Ⅹ-8 | 祭祀兄弟公出海仪式 | 3 | 琼海市文化馆 | 保护单位原为琼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70 | Ⅹ-9 | 天后祀奉 | 4 | 海口市妈祖文化交流协会 | |
71 | Ⅹ-10 | 海南春节习俗(鲤鱼灯闹春,乐城岛闹元宵) | 4 | 琼海市文化馆 | |
黎族文身 | 1 | 省文体厅、海南大学、省艺术研究所、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 项目曾用名“黎族纹身”,拟根据专家及省民宗委意见予以撤销。 | ||
十、其他(共计1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省批次 | 保 护 单 位 | 备 注 |
72 | Ⅺ-1 | 南海航道更路经 | 2 | 文昌市、琼海市文化馆 | 项目原名“南海更路经”,保护单位琼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整为琼海市文化馆。 |
合计 | 72个 | 10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