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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 陕科高发〔2013〕178号

发布日期:2013-12-11    浏览次数:6

各设区市和韩城市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3〕32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等文件,我们编制了《陕西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操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陕西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操作指南.rar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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