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鞋帽质量监督检验站:
你站呈报的《关于北京市鞋帽质量监督检验站不再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复评审的请示报告》收悉,现你站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审查认可授权证书均已到期,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现决定从即日起注销北京市鞋帽质量监督检验站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审查认可授权证书,你单位不得再以北京市鞋帽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名义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你单位要在接到此通知后一周内将北京市鞋帽质量监督检验站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审查认可授权证书、CMA/CAL印章送交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