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1    浏览次数:2

琼农办〔2012〕207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省201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力,组织到位,不留隐患,实现我省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维护无疫区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各市县2012年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行监督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2年10月8日-11月1日。

  二、督导组分组人员

  督导组共分为4个组,分别由省畜牧兽医局、厅兽医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组长从厅属畜牧兽医系统中抽调2-3名骨干当成员。

  第一组 省畜牧兽医局

  组长:陈业轩

  督导市县:海口、五指山、琼中、定安;

  第二组  兽医处

  组  长:李会创

  督导市县:三亚、万宁、陵水、保亭;

  第三组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组长:米华存

  督导市县:文昌、琼海、屯昌、澄迈、临高;

  第四组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组长:符莲萍

  督导市县:乐东、东方、昌江、白沙、儋州(含洋浦)。

  三、督导方式方法

  督导分为监督检查、指导辅导两大方式方法。监督检查以飞行检查方式为主。每个市县随机抽查2个乡镇和2个自然村、1个屠宰场、1个活畜禽交易市场、2个养殖场进行检查。检查工作要认真负责,不能走过场。

  指导辅导要在尊重市县畜牧兽医等主管部门并与相关负责同志充分沟通、了解本市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国家、省对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进行指导,切忌“瞎指挥”。

  督导组成员要虚心听取秋防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积极主动地发掘和总结市县的工作亮点和好的经验、作法,客观、辩证地分析所存在的问题,并设法帮助市县解决。对难于解决的问题或者比较严重违规的问题,督导组要及时向省农业厅报告并提出具体建议。

  四、督导内容

  按海南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动防办[2012]2号)所规定的33项考核指标作为主要内容。

  各督导组于2012年11月1日形成督导情况报告提交省农业厅,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存在问题、总体评价、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

  请省农垦总局负责本系统秋防督导工作,并于11月1日前将督导情况函告我厅,以便汇总。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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