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办〔2012〕208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管理部门、乐东县农业局、省农机鉴定推广站:
为了适应新时期我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提高鉴定对象的职业技能水平,扩大鉴定覆盖面,确保鉴定工作质量,健全鉴定机构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海南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班子成员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
(二)教师队伍。拥有5名以上教师,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教龄的教师不少于2名;
(三)督考人员。本地区拥有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不少于3名、质量督导员不少于1名;
(四)场地设施。培训教室不少于80平方米,实训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备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各1台以上,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教学模型、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有必要的多媒体、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现代教学和办公设备;
(五)规章制度。培训教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包括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教学效果评价制度等规章制度;
(六)培训成效。近年来正常组织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训规模较大,培训效果明显。
二、承建单位
根据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特点,兼顾便于开展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原则上设立在市、县农机学校或农机推广机构。每个市、县只能申报建立一个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三、申报要求
申请建立海南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单位需提交《申建报告》(一式3份)、《海南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一式3份),经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农机局。省局将适时组织到现场审核。联系人:李挺云,联系电话:6533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