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863计划部分领域主题专家组成员遴选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239号)的要求,将于2011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期间,采用视频方式组织答辩评审。请参加答辩人员做好如下工作:
1. 答辩人须亲自参加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答辩人陈述时间为10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为10分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
2.答辩人陈述主要围绕自身学术水平、研究开发实绩、工程与产业化经验及对本主题技术发展情况的认识等方面进行。
3.答辩人请按科技部要求准备答辩PPT并拷贝到移动存储设备中带到会场(不提前收取PPT)。
4.请答辩人严格按照公布的答辩时间(详见附件)提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做准备,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5.会议地点: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第1、2、3会议室。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东商务楼七层(在家乐福白石桥店和首都体育馆附近,地址咨询电话:82331717)。
联系人:
阿 丽 82331717转822(办公) 13911983933(手机)
王 娜 66153416(办公)
附件:
863专家评审答辩安排计划表.doc |
北京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