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直驻冀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冀战略,加快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河北省 “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5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在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中直驻冀单位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一、二层次人选一般从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相应的下一层次人选中推荐产生。
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获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的选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一层次人选的选拔。
二、选拔名额
第一层次人选10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100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1000名左右。申报过程中,同一单位一层次人选一般限推荐1人,二层次人选推荐一般不超过2人。第三层次人选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省直部门参照《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25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按照预分名额(见附件)自行选拔,并于2015年12月底前将人选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证书由省统一印制。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 近五年内取得有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各层次人选选拔的具体条件
第一层次人选评选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从事的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2、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国家级奖励前五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原省长特别奖)前三名、省(部)级一等奖前二名一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第二层次人选评选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从事的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研究水平达到省以上领先。
2、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3、国家级奖励、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原省长特别奖)前七名、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一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两项、前三名三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承担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第三层次人选申报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左右,最高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体条件由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部门特点自行确定。
各层次人才选拔应重点向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撑我省四大攻坚战建设和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四、申报材料
第一、二层次人选的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2015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入档案材料);
3、《2015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在上报上述申报材料时均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WORD制作),同时报推荐情况综合报告一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表格下载网址:www. he.lss.gov.cn ,点击“资料下载”页面下载。申报材料的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人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等)一律用A4纸复印,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并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复印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封面页张贴档案袋。
五、选拔程序
(一)填写申报材料
按规定要求申请人填写有关材料后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二)申报材料初审
各单位审核公示后,按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逐级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选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直驻冀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组织评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省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专家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申报人选须进行面试答辩。
专家评委会对申报人选进行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公示人选。
(四)公布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通过后,报“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即确定为 “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六、相关政策
(一)被确定的第一、二层次人选,列入省级人才培养对象,由“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四年培养期内,由省财政向一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二层次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入选“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时,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指标(不含中直单位);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优先推荐选拔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优先选派出国培训。
(三)入选“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免于外语考试。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要严格材料审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对在专业技术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予以推荐,并主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
(三)各设区市、中省直各单位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材料,务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聂学臣
联系电话:0311-88616703 88616773
电子邮箱:hbrstzjc@126.c0m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