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强制性标准)。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广泛提出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中,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请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于2011年1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附件:1.《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