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证机构办事机构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认证机构:

  按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1号)和《关于做好认证机构办事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认可[2011]54号)要求,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中资认证机构在北京地区设立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需要备案的机构请登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jtsb.gov.cn下载《认证机构办事机构备案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大厅办理备案。同时,将《认证机构办事机构信息表》电子版发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和认证监管处邮箱kjc@bjtsb.gov.cn。

  附件:

  1、认证机构办事机构备案申请表

  2、认证机构办事机构信息表

  办理处室:科技和认证监管处

  联系人:张淑敏

  联系电话:57520143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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