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外字【2001】311号)的有关规定,为规划在华举办国际科技会展的审批工作,管理和统筹安排下一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科技会展,请各相关单位于2011年11月28日前将2012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科技会展计划(详见附表)报送我委国际合作处,并请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联系人:修莉莉 孙薇
电话:66153430 传真:66153454
E-mail: hzc@mail.bsti.ac.cn
附件:
2012年在华举办国际科技会展计划表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