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协助做好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我区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格按人社部函〔2012〕358号文件执行。
二、推荐名额
全国分配给我区的推荐名额是2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工作者。根据我区实际,请各市及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向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1个候选集体和1名候选人。
三、组织领导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联合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我区评选推荐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规划协调处,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17日前将推荐所需材料“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式5份,报送广西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先进个人需同时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材料同时报电子版)。
五、其它事项
请各市、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配合,认真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联 系 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规划协调处 易燚波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412室
邮 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18410(兼传真)
电子邮箱:gxipogh@163.com
附件:1.广西评选推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2.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