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人〔2010〕80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机关工作人员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厅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督促与教育作用,调动厅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7〕77号)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度考核工作按时、有序、客观、公正地开展,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庄荣文
副主任:李堂杰
成 员:程绍汉 林 风 王秀珍 刘杰生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由人事处具体承办)
二、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厅机关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厅级领导干部)。今年调入厅机关的工作人员,由我厅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工作情况,由原单位提供;今年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我厅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安置前的有关情况,由原所在部队提供;厅机关派出挂职的工作人员,挂职期间由所在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中挂职时间不足半年的,由我厅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挂职期间的表现情况由所在挂职单位提供)。今年退休的公务员、工勤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被借用一年以上的人员,由借用单位提出考核建议意见,被借用人员行政、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年度考核的内容
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对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评估。德,是指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能,是指管理能力、业务水平、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值班、出勤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及贡献。廉,是指落实廉政措施、执行廉洁自律等规定的情况。
(二)年度考核的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及贡献大小等为基本依据。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工勤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办法
厅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按个人总结、个人述职、处室评议、民主测评、考核委员会审核、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同志要对照本年度工作职责、考核内容的要求,对所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进行个人总结时,要正确评价自己的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二)副处长、调研员及以下职务人员述职与处室评议。副处长、调研员及以下职务人员以处室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与处室评议。个人述职后,其所在处室按照考核标准,根据每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并推荐出除处长(主任)以外的优秀等次建议人选。优秀等次建议人选推荐名额:4人(含4人)以下的处室推荐1-2人,5人(含5人)以上的处室推荐2-3人。在推荐优秀等次建议人选时,应注意处级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干部的结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建议人选2人以上的处室,其中处级和科级及以下干部必须分别有1人。
(三)处长(主任)述职。各处室处长(主任)要对一年来的工作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书面总结材料,并在厅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介绍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剖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明年的工作思路。由参加述职大会的机关干部对处长(主任)的工作进行评议,并推荐出优秀等次建议人选。
(四)领导评价。直接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处级干部由分管厅领导签署年度考核建议意见; 科级及以下干部由处室负责人签署年度考核建议意见。处室推荐出的优秀等次建议人选名单,经分管厅领导审核后,连同年度考核表,送厅人事处。
(五)民主测评与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推荐。根据各处室推荐的优秀等次建议人选,考核委员会组织厅机关公务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
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组织,从厅机关在编工勤人员中推荐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
(六)优秀人选确定。将推荐出的优秀等次建议人选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同时确定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按处长(主任),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勤人员等每个层次人员数的20%的比例确定。
(七)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厅年度考核委员会将厅党组会议确定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在厅机关公示,同时书面通知在考核中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被考核人员,并在通知后3天内接受申诉。厅考核委员会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备案材料,上报省人事厅。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五、时间安排
2010年12月5日前完成个人总结,12月12日前各处(室)完成个人述职和优秀等次建议人选的推荐;2010年12月19日前完成处长(主任)述职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的测评和推荐工作,12月24日前完成优秀等次人选的确定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备和归档工作。
六、年度考核的要求
(一)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对年度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成绩和问题,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实把年度考核工作做实做细,使年度考核真正起到激励和鞭策作用。
(三)要统筹兼顾。当前正值岁尾,任务重、工作繁忙。各处室要科学安排时间,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科技 人事 考核 通知
抄送:厅领导。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