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升级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到V6.15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8    浏览次数:2

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

    2010年6月底前,国税机关对2009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这部分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代码为其身份证号码加两位顺序码(17位或者20位)。目前,全国大部分防伪税控企业使用的6.13版本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尚不支持购买方税务登记代码为17位的情形,为了不影响纳税人正常开票,我局安排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一升级为6.15版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较为简单,不涉及金税卡底层,只需升级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上层软件,原则上由防伪税控企业自行完成软件升级工作。

    二、为保证此次升级工作如期完成,防伪税控企业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升级:

    (一)防伪税控企业可以自行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免费领取V6.15升级光盘。升级期间服务单位在每个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咨询台,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升级工作的宣传、解释和辅导。

   (二)防伪税控企业可以自行登录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xfj.com.cn下载升级程序。

    1、点击首页的浮动窗口中的“下载补丁”按钮 或者 直接逐级点击首页“下载中心/开票系统升级补丁/开票系统6.15补丁”进入下载页面,然后点击“下载”。

    2、在下载页面中,点击相应图标即可下载保存补丁程序,下载后自行解压缩并安装升级程序。

    三、为了确保此次升级工作顺利进行,在升级不成功或系统异常情况下,防伪税控企业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8877-618,由服务单位提供免费上门升级服务。

    四、防伪税控主机共享系统的升级工作由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上门免费进行。

    五、各级国税机关将严格监督各地防伪税控服务单位此次升级的相关服务工作,服务单位不得借此次升级强行收取各种费用或者搭售设备。一旦服务单位出现上述违规行为,防伪税控企业可以向各级税务机关反映投诉。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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