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浙科函31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2〕1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有关评选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2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皇甫静
联系电话:0571—87056406
传真:0571-85212144
邮箱:huangpj@zjinfo.gov.cn。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2〕128号)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