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度海南省农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8    浏览次数:2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海南省农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农办〔2012〕255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管理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客观评价市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经研究,制定《2012年度农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度农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客观评价市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现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市县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农机安全生产状况、农机安全执法及装备能力建设、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上传下达等7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考核方法

  考核以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综合评价,注重实绩,讲求实效。考核组由省农业厅办公室、省农机局、省农机监理所有关人员组成。

  四、考核时间

  分为两个阶段:2012年12月11-17日为市县自查自评阶段;2012年12月18-28日为省农业厅派出考核组对市县进行考核阶段。

  五、考核要求

  (一)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准备好农机安全生产总结汇报材料,并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填写自查评分表(详见附件)。

  (二)考核组要根据考核项目和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客观如实评价各市县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查摆问题,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

  (三)考核中如发现市县存在瞒报、漏报农机事故(含涉及农机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在考核总得分上扣除10分,并取消该县市当年的评优资格。

  (四)考核组要督促市县农机部门做好欢乐节、元旦、春节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重要节庆期间无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附件:2012年度海南省农机安全生产考核自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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