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综〔2014〕381号
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口岸办、市工商局、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增长,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14〕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14〕6号)
京财综〔2014〕381号
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口岸办、市工商局、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增长,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14〕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