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闽政办〔2011〕22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制定的《2011年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normal align=center>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normal align=center>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主动公开)
normal align=center>2011年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
normal align=center>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国土资源厅
normal align=center>(二〇一一年一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指导推进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省“两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主线,促增长、调结构,统城乡、惠民生,深改革、大开放,充分发挥小城镇在推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的引擎作用、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的载体作用、在增创发展新优势中的平台作用。在继续抓好第一批22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20个试点镇,力求步子更大,水平更高,试点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在年底前,第一批试点镇(除仙阳、徐墩、流水三个镇外,下同)宜居城市综合体的主骨架基本形成,仙阳、徐墩、流水三个试点镇和第二批试点镇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二、主要目标
坚持好字当头、能快则快、又好又快,推动试点镇跨越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探索符合小城镇实际的改革发展新路子。
(一)深化规划设计。第一批试点镇第一季度全面完成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仙阳、徐墩、流水三个试点镇和第二批试点镇今年上半年完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启动区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建成规划展示厅。
(二)确保完成投资任务。全面推进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项目建设,全年实施项目数1100个以上,完成投资超过570亿元。其中,第一批22个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数达到700个以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370亿以上,投资额增长21%以上;第二批试点镇力争全年实施项目数超过400个,完成投资200亿以上,在第一季度全面推开,实现“开门红”。
(三)镇容镇貌明显变化。以批复的规划为指导,规范规划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试点镇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城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改观,各试点镇建成区年底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5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18.5%以上。
(四)政策效应充分发挥。第一批试点镇应加快推进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今年内每个镇完成200亩以上新增耕地任务。仙阳、徐墩、流水三个试点镇和第二批试点镇今年内每个镇实施200亩以上规模的土地整治项目。农民、居民双向自由流动的试点镇户籍管理新模式基本形成,金融、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产业和人口聚集。
(五)机制探索行之有效。从工作实际出发,敢于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拓展政策,探索、总结高水平、行的通、易操作的具有地域特色的小城镇改革发展先进经验,有利于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机制初步建立,并逐步向全省推广。
三、重点任务
(一)抓好规划设计。一是加快和深化规划编制。第一批试点镇要在第一季度全面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和审批工作。仙阳、徐墩、流水三个试点镇和第二批试点镇要加快规划编制,上半年完成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工程、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绿地系统等主要专项规划。二是积极开展城市设计。第一批试点镇要在第一季度之前完成城市设计。其他试点镇要根据规划要求,做好城镇出入口、干道沿线、重要交叉口、滨水地段、商贸街区、广场等的城市设计。三是重视项目建筑设计。规模大的综合性项目,重要的公共建筑、园林景观项目,规模大的安置房小区以及景观综合整治项目,要聘请高水平的建筑、景观、园林专家做好设计,提高项目的设计水平,确保建设项目上档次、高质量。四是强化规划设计管理。严格规划设计审查,设区市规划主管部门、试点镇所在县(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试点镇要联合组织审查把关,实行规范的论证、审查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专项治理力度。
(二)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一批交通、能源、市政公用事业、信息网络和防灾减灾等项目,完善供排水、人行道、环卫、停车站亭、绿化、电力、生活垃圾处理、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功能配套,并加快向周边农村延伸,为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奠定基础。第一批试点镇要基本形成宜居城市综合体的主骨架,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5平方米以上;仙阳、徐墩、流水三个试点镇和第二批试点镇年底前都要有看得见的新地标、新面貌,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二是提高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建成一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供水、排水、供气、公交、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幅度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三是强化产业支撑。合理布局符合规划、能吸纳就业、不影响环境的城镇产业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规范、可持续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继续优化投资环境。仙阳、徐墩、流水三个试点镇和第二批试点镇在年底前至少要引进2家以上有实力、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投资兴业。各试点镇都要根据功能定位和环境承载能力,初步建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的经济强镇和区域经济中心。
(三)强化环境景观综合整治。一是继续实施镇容镇貌整治。第一批试点镇要在去年完成一条以上主要街道景观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实际,扩大治理整治范围,今年再实施一条以上主要街道的景观综合整治。仙阳、徐墩、流水三个镇和第二批试点镇要尽快确定一条主要街道开展景观综合整治,对影响城镇景观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平屋顶“平改坡”改造,完善路面及人行道铺装,拆围透绿增加绿化。要推进所有试点镇主要街道架空缆线下地。对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管,规划区内一律停止办理零星个人建房审批。要将新建成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等项目打造成试点镇的新地标。二是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第一批试点镇中已启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要加快项目审批,年底前要开工建设。仙阳、徐墩、流水三个试点镇和第二批试点镇要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项目审批,争取开工建设。三是推进园林绿化工作。结合旧镇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加大试点镇园林绿化工作推进力度,特别要注重公园、绿化带、街头绿地、庭院绿化建设,抓好沿河(溪)、渠、湖、海绿化整治,增加绿量,提高绿化水平。年底前,各试点镇都要建成一个以上供居民休闲、观赏及文化活动的公园,完成“绿色乡镇”创建任务。
(四)加大试点政策实施力度。在继续实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闽政〔2010〕4 号)的基础上,要重点抓好:一是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政策。给予每个试点镇1000亩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在1000亩范围内,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按要求报批后,可先行核定指标并上网交易。积极推进 “三旧”改造工作,将土地利用效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以及布局分散、条件落后、配套不完善、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列入“三旧”改造范围,开展科学规划和深度开发,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率,原则上所有退出的旧宅基地都要复垦为农田。二是落实财税管理政策。合理划分县和镇财权与事权,科学确定财税分配比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健全试点镇一级国库,真正做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三是探索户籍管理新模式。根据试点镇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户籍管理制度。原试点镇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续保留,也可有偿退还或转让;在试点镇居住的外地农民,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也可申报城镇居民户口,探索一种农民、居民“双重身份并存、双向自由流动”的新模式。四是落实试点镇发展的其他扶持政策。主要包括金融、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等。
三、保障措施
加大对试点镇的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意见,继续探索强镇扩权改革、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金融制度创新、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等,切实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试点镇政府更多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试点镇综合管理社会经济的能力。加强试点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试点镇单独设立国土、规划建设、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等管理机构。
(二)加快项目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部分县级审批权限,必须由省里审批的发展项目提供绿色审批通道,允许试点镇所在县(市、区)直接上报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优化服务,简化审批、特事特办,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三)加强投资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在专项资金、贴息贷款、转移支付上,优先扶持试点镇,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试点镇的支持,做好对上汇报和衔接,抓紧前期工作,在资金、项目安排上对试点镇实行同等优先;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积极推广BT、BOT、TOT等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经营;金融机构要积极采取银团贷款、委托贷款、授信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试点镇建设。
(四)完善信息报送和考核考评体系。各试点镇每月16日中午12点前报送重大项目开竣工、前期突破和重要节点的完成等形象进度,次月2日中午12点前报送上月全面进展情况(表格及形象进度),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表格附后)。若报表无法全面反映试点镇的进展情况(尤其是重点推进的项目进展情况),须附必要的文字说明。进一步完善试点镇目标考核考评体系,细化工作目标,对试点工作情况年底进行考核奖惩。
(五)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典型经验。通过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召开若干场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新闻媒体和《八闽快讯》、《今日要讯》发布信息等方式,及时对各试点镇在规划设计、项目建设、政策落实、改革探索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进一步营造加快小城镇改革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镇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周密安排,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试点镇所在的各级政府部门要根据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强化考核。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镇的检查和指导,统筹协调,从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共同推动试点镇加快发展,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
黄平 13509318407 0591-87063421
林栋 13799378869 0591-87063427
电子邮箱:ghc@fjdpc.gov.cn或fgw708@126.com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
黄洵 13706990769 0591-87620756
林莹 13696877635 0591-87613552
电子邮箱:fjxczb2010@126.com
附件:1.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名单.doc
2.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项目进度表.xls
3.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形象进度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