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江西省第二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6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加快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科技厅决定于近期组织进行2015年度第二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符合赣科发计字[2014]121号中《2015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关于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

  2.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必须为企业或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

  二、申报方式

  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三、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2015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进行项目汇总后推荐上报。

  2.各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项目推荐单位(主管部门),由推荐单位科技计划综合管理部门汇总后推荐。

  3.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并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主管部门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并同时提交《推荐项目汇总一览表》(必须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科技厅条财处。未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推荐的项目,其项目纸质材料不予接受。

  4. 2014年底已经完成第一批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单位,请再补交《推荐项目汇总一览表》和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由项目推荐单位或者申报单位报送省科技厅条财处。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及时完成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4月16日—4月18日,可登录《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推荐项目汇总一览表》和装订成册的纸质《项目申请书》(含附件材料)于4月20日上午10点前报送省科技厅条财处,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接受。

  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电  话:0791-88175549  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省科技厅条财处

  联系人:罗丫  0791-86265235   18702508085

  卢荣  0791-86253872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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