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7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省级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现将《2015年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江西省质监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要求,落实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和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5年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紧贴需求。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应加强项目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标准制修订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促进标准立项更加贴近需求和实际。

  (二)系统规划。注重项目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强与现有地方标准体系衔接,加强与法律法规及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加强与标准有效实施和实施监督的配套,不断推进标准体系的系统化、综合化。

  二、立项重点

  (一)现代农业。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水产、绿色(有机)食品、饲料、经济作物、林业、农村电商等领域。

  (二)制造业。包括机械类、纺织类、陶瓷、电子信息、钢结构等领域。

  (三)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旅游、餐饮、中医药、商贸服务、居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包括公共交通、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司法行政与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公益科技服务等领域。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航空制造、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等领域。

  (六)节能环保。包括节能产业、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等领域。

  三、申报要求

  (一)地方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项目申报可以随时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项目,应提前征求有关部门、行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部门、行业组织申报的项目,应提前与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沟通协调。

  (三)申报项目以书面和电子格式同时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公文、《2015年度江西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和标准草案。电子格式材料包括《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相关表格可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下载。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邮编:330029)

  联系方式: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廖珊珊 0791-86355633

  Email:jxsjbzc@jxzj.gov.cn

 

  附件1:2015年度江西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2: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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