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长春消费品博览会
中小企业参展费用减免方案
第四届长春消费品博览会由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吉林省分会联合支持,是吉林省(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展会,是我国东北地区规模较大的消费品展会,在业界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和广泛的辐射力。长春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自2011年首创,迄今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2013年第三届长春消费品博览会展览面积达21600平方米,国内外参展企业千余家参展,参展商来自加拿大、法国、德国、俄罗斯、韩国、泰国和台湾、香港等21个国家和地区,参展商品超过30000种,采购商和观众超过5万人次,成交超过5000万元。
消博会作为吉林省重点展会,在办展展品多元化的同时,更加关注展会对省内外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力求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展示交流、开拓推广的有效平台。仅第三届消博会946家参展企业中,中小企业516家,占参展企业总数的54.5%。
第四届消博会将于2014年5月30日-6月3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展馆包括会展中心1、2、3、4、5号馆,将有来自法国、德国、俄罗斯、加拿大、韩国、泰国及港澳台等诸多地区的参展商参加,预计在展会规模、展品档次、参观人数、成交额等各方面都将超过前三届。
就目前招商招展情况看,预计本届展会将有千余家企业参展,其中预计中小企业620家左右,拟占参展商总数的61.6%;预计境内参展企业约700家,其中预计境内中小企业420家,拟占境内全部参展企业总数量的60%
为进一步发挥第四届消博会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消博会已列入2014年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中小企业参加重点展会进行财政补贴。为落实《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四届消博会现申报“中小企业重点展会补助项目”,拟对参加第四届消博会的中小企业进行部分展位、展具及搭建费用减免,具体方案如下:
一、单个企业减免额度及总减免额度
本届消博会收费标准为:标准展位4000元/个,主通道展位5000元/个,光地展位400元/平米,标准展位内设展具: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电插座(220V/10A)、射灯两支、楣板一块。
展会拟对参展中小企业减免50%展位费,即单个中小企业参展按照:标准展位2000元/个,主通道展位2500元/个,光地展位200元/平米的展位价格收取,以上标准展位内设展具不另行收费。
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展具、搭建补贴,包括对参展的中小企业减免1号馆特装展具、搭建费用,减免2、3、4号馆主通道两侧展位桁架展具、搭建费用。其中1号馆特装展位搭建36平米起,每平米的搭建费用约400元;2至4号馆每个展位桁架展具搭建费用约2000元。
本届展会展位数量为1200个,预计将有参展企业千余家,其中预计中小企业620余家,其中预计省内中小企业420余家(每个企业所用标准展位约1-4个不等),需核标准展位大概800余个,预计符合申请参展补助资格的中小企业可占到拟需标准展位数的70%; 2至4号馆拟搭建桁架展位48个桁架,1号馆拟搭建特装展位10个特装,每个特装展位所用光地为36平米。
(一)单个企业拟减免额度:
标准展位:2000元
主通道展位:2500元
光地展位:200元×36平米=7200元
2至4号馆主通道展位桁架展具搭建费:2000元
1号馆特装装修费:400元×36平米=14400元
(二)展位费减免总额度是:
2000元×800个标展×70% 2500元×48个桁架 7200元×10个特装=1312000元
(三)展具及搭建费减免总额度:
14400元×10个特装 2000元×48个桁架=240000元
共计:155.2万元
第三届消博会展位实际成交价为:标准展位4000元/个,主通道展位5000元/个,光地展位400/平。本届消博会减免后中小企业实际支付展位费均未超过上一年度同等展位实际成交价。
以上相关减免费用,均有承办方自行垫付,均不向参展中小企业先行收取。
二、拟定补助中小企业范围及数量
补助中小企业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2、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3、申请参加第四届长春消费品博览会的中小企业。
本届消博会拟招商招展国内中小企业620家左右,约占参展企业总数的61.6%,凡符合以上范围的中小参展企业,均可享受上述部分展位、展具及搭建费用的减免。
三、减免操作方法
1、由承办方在官方网站发布减免方案及相关附件,符合减免条件的中小参展企业可在网站直接下载企业申请表、参展协议、参展企业减收费用确认表等。
2、由承办方招商专员与有意向参展的中小企业进行接洽。
3、确定参展的中小企业向承办方提交企业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经办人身份复印件,上述资质证件复印件均需经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经承办方资质审核,符合参展企业资格及减免政策范围的中小企业,给予减免上述部分展位、展具及搭建费用。
5、双方签订参展协议,并由参展中小企业提交参展企业减收费用确认表、汇款凭证,承办方开具发票。
四、规范性措施
为保证以上减免方案的规范性和有效实施,本届展会采取信息透明公开化和监督问责制。
1、信息公开透明。在第四届长春消费品博览会官方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减免政策、减免额度及操作方法,及时发布展位预订及招商招展进度信息。
2、收费标准统一化、制度化。本届展会收费严格执行统一标准,承办方在官方网站统一发布展位、展具及搭建收费标准,防止倒卖展位、蓄意抬高展位价格的现象发生。
3、公开举报电话。在展会官方网站公布举报信息,包括举报电话,举报部门及相关联系人。一经发现有违反减免政策现象,参展的中小企业可随时进行举报。
4、建立监督问责制。承办单位设立减免方案落实监督小组,派专人监督,在招商招展中落实问责制,严防内部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减免政策难以落实的现象出现。
第四届长春消费品博览会作为2014年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并未从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特此申请本中小企业重点展会补助项目。
长春消费品博览会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