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政〔2011〕3号
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
2009至2010年度福建省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至2010年度全国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办〔2010〕8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包括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所属的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全民所有制研究机构,承担过省级以上软科学计划项目的单位,以及从事软科学研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企业等独立机构。社科院、科学院、高等院校的软科学研究机构另行组织填报。
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是软科学研究机构的投入、活动、产出及其效果情况,包括软科学研究机构的人员、科研课题、研究成果、研究经费的概况及其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地理区域的分布等。
二、组织分工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和审核全省(除社科院、科学院、高等院校以外)的非中央单位所属的软科学研究机构的统计调查填报工作;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和审核市级(除社科院、科学院、高等院校以外)所属的软科学研究机构的统计调查填报工作;
各软科学研究机构应指派专人填报调查表,并由本机构业务主管人员签章确认。对于主要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法人单位,以本单位填报;对于部分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法人单位,应以本单位下属的主要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填报。具体内容见《软科学统计调查工作有关情况说明》(附件1)。
三、报表填报说明
本次统计调查填报采用EXCEL电子表格方式。“全国软科学统计调查”的《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报表》(附件2),各单位也可直接从中国科技战略网(www.casted.org.cn)下载,具体填报要求详见报表中的指标说明。
注意事项:报表(二)和(九)填报的数据为2009和2010两个年度数据的平均值,其他表格均填报2009和2010两个年度的总数。
四、数据报送要求
各设区市和省直各有关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软科学研究机构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1年4月5日前将原始和汇总数据以纸质(单位盖章,一式一份)和光盘两种方式报送至福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林海萍,联系电话:87882060,电子邮件:18905915543@163.com。
附件:1、软科学统计调查工作有关情况说明
2、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表
3、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全国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二О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