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各项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2年3月6日前将项目相关材料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省财政厅经建处。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联系人:杨鑫光
联系电话:0971-6305749
电子邮件:yangxg618@163.com
省财政厅经建处:王宝红
联系电话:0971-6133967
电子邮件:179597326@qq.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