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1-03-16    浏览次数:4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建瓯等八县(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08〕1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瓯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小桥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小桥镇自来水厂一级泵房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右岸外延至西边公路,左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小桥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庙下洋附近(约3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二)迪口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迪口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迪口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长远村(约3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三)玉山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玉山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四)吉阳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吉阳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五)徐墩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徐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六)水源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源乡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七)龙村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龙村乡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八)顺阳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顺阳乡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二、建阳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书坊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书坊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七历垅)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5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书坊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6000米(水北村对门岭桥)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崇雒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崇雒乡自来水厂取水坝上游整个山涧水汇流积雨区范围。

  (三)回龙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回龙乡自来水厂引水管进水口上游整个积雨区范围。

  三、武夷山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岚谷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岚谷乡自来水厂取水口(输水管)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双岭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岚谷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1000米的双岭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二)吴屯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吴屯乡自来水厂取水口(引水渠)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岭根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吴屯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500米的岭根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以及一级保护区右侧(指面对下游)公路(含公路)至右侧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3.准保护区范围:吴屯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即岭根村桥(含岭根村)至2500米的岭根溪水域及其两岸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三)洋庄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洋庄乡自来水厂取水口(引水渠)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西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洋庄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1000米的西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以及一级保护区右侧(指面对下游)公路(含公路)至右侧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四)上梅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上梅乡自来水厂取水口(输水管)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翁屯果园小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上梅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该小溪源头(约20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四、顺昌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郑坊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郑坊乡自来水厂乌石垅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二)洋墩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洋墩乡自来水厂笋坑垅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三)岚下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岚下乡自来水厂高仔厂和石牛垅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四)高阳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高阳乡自来水厂西坑垅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五、光泽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华桥乡小际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小际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小际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二)李坊乡黄石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黄石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黄石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三)崇仁乡铁坝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铁坝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铁坝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四)司前乡杨家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司前乡杨家自来水厂杨家取水口上游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范围。

  (五)司前乡茶溪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司前乡茶溪自来水厂茶溪猴子型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及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司前乡茶溪自来水厂茶溪猴子型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水域及两侧外延100米范围陆域,以及一级保护区左侧(指面对下游左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六、浦城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枫溪乡池家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池家水库库区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池家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古楼乡溺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溺坑水库库区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三)官路乡李处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李处水库库区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李处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四)濠村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濠村乡自来水厂良上塅取水口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五)山下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山下乡自来水厂黄垱溪取水口至源头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七、松溪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祖墩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祖墩乡自来水厂取水点以上溪严公路以西的整个汇水流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祖墩乡自来水厂取水点以上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二)花桥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花桥乡自来水厂小坑溪取水点整个汇水流域。

  (三)茶坪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茶坪乡自来水厂南湾溪取水点上游茶坪乡境内的汇水流域。

  (四)溪东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溪东乡自来水厂溪东龙井穴潭取水点整个汇水流域。

  (五)旧县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旧县乡自来水厂取水点上游1800米(江墩拦河坝)至下游100米(旧县大桥)水域及左侧(指面对下游)以松渭公路(不含公路)为界和右侧外延至一重山脊陆域范围。

  2.二级保护区范围:旧县乡自来水厂取水点至马坪村尾拦河坝下的汇水区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

  八、政和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外屯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外屯乡自来水厂狮子岩下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龙井面取水口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外屯乡自来水厂龙井面取水口至上游2000米公路两侧水域及其外延至一重山脊陆域(不含一级保护区和公路)范围陆域。

  (二)岭腰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岭腰乡自来水厂周弄坑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

  (三)杨源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杨源乡自来水厂铁坑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

  (四)澄源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澄源乡自来水厂坑头、苦竹坑、里垅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

  九、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