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外贸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外贸发展,及时了解和掌握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现要求各相关外贸企业填报《青海省实际(进)出口2012(年)月统计报表》(以下称‘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相关外贸企业须在每月4日之前将‘报表’报送至省商务厅外贸处。
二、该‘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电子版。
三、各相关外贸企业须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所上报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联系人:包瑞 李正欣
电 话:0971-6321736 0971-6321736
传 真:0971-6321736 0971-6321736
邮 箱:ree0418@163.com xin7893@163.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青海省实际(进)出口2012(年) 月统计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