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法释义》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6    浏览次数:1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农业技术推广法释义》征订工作的通知

琼农办〔2013〕59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农技、农机、热作、乡企局(委、办、中心、总站),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帮助农业部门及广大农技工作者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好新修订后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释义》(以下简称《释义》),《释义》对《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的背景、意义、方针原则以及精神实质作了精辟诠释,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内容逐条作了准确释义,收录了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现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公开发行,定价26元/本。

  《释义》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贯彻的重要参考资料,是农业推广、科研、教学机构和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学习《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工具书,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农业技术推广法律知识的有益读物。根据农业部科教司通知及《海南省农业厅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释义》征订工作。根据农业部要求,每个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应至少征订1本以上《释义》,作为农技推广人员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重要参考。厅科教处根据各市县、各单位情况初步拟定征订参考数(附件1),有需要、有条件的单位可多订,不能少订。

  二、各市县要抓紧落实征订有关事宜。各市县征订工作由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单位统一组织,其他征订单位由项目实施单位代发通知,统筹组织本市县征订工作。《释义》的征订工作将做为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指标,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抓紧落实,所有征订工作务必于5月底完成。《释义》的具体订购,请与北京晟世广泽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联系。各市县《释义》征订单(附件2)填写并盖好公章后传真至010-63346871,汇款时请注明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释义》字样,以便公司及时安排寄书,同时请将征订单传真一份至厅科教处备查。

  三、征订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开支,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征订费用由市县补助项目实施单位统一开支。厅机关征订费用由厅计财处统筹开支。

  联系人:刘菲,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51355。

  电子邮箱:hnsnytkjc@126.com

  附件:1.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释义》参考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释义》征订单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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