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大福建电网工程建设协调力度,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福建省电网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张志南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黄新銮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栅洁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磊 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 龚友群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重点办主任
马鉴康 省经贸委副主任
丛 澜 省环保厅副厅长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建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张天明 省水利厅副厅长
张明接 省林业厅副厅长
陈培健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林作明 省物价局副局长
张建平 福建电监办副专员
林 韩 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一)组织研究制订电网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二)研究确定全省电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推进项目;(三)定期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尤其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及施工建设存在的问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重点办主任龚友群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督促各地限期解决电网工程推进中涉及可辖区的问题,具体协调各相关单位解决电网工程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电网建设的顺利进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