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春季班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简称MPA)是国际上通用的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主要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2007年,我校经教育部批准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单位,是青海省也是青藏高原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资格的高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精神,2012年我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50名。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在职人员报考。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招生计划的20%)。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教育厅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浏览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报到时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部申请资格审查。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获得报考或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学籍或所授学位。
四、考试时间
(一)初试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二)复试
复试工作于2013年1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政治理论考试等。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专业学位
类别名称及代码
联 考
科 目
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
(MPA)
125200
英 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 试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政 治
理 论
与复试一同进行,我校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方式
复试工作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及复试成绩,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来确定录取名单。
七、收费标准
录取的考生培养费总计25200元/人(书费另收),分三次缴清(8400元/次)。
八、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学制:2.5年。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青海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971-8801655-2 13897267032 18909788893
青海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