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春季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2-07-03    浏览次数:1

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春季班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简称MPA)是国际上通用的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主要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2007年,我校经教育部批准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单位,是青海省也是青藏高原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资格的高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精神,2012年我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50名。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在职人员报考。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招生计划的20%)。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教育厅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浏览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报到时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部申请资格审查。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获得报考或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学籍或所授学位。

  四、考试时间

  (一)初试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二)复试

  复试工作于2013年1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政治理论考试等。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专业学位

  类别名称及代码

  联 考

  科 目

  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

  (MPA)

  125200

  英  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    试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政   治

  理   论

  与复试一同进行,我校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方式

  复试工作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及复试成绩,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来确定录取名单。

  七、收费标准

  录取的考生培养费总计25200元/人(书费另收),分三次缴清(8400元/次)。

  八、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学制:2.5年。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青海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971-8801655-2   13897267032   18909788893

  青海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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