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9    浏览次数:1

 

省直有关部门,各科研院所、各大专院校,各设区市质监局,定州、辛集市质监局,省各有关行业协会、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做好2015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面向全省征集2015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组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情况, 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可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我省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提出标准制定项目申请。并对拟制订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评估、论证。在项目选择上,应结合我省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情况,优先选择有利于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项目;优先选择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有利于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项目;优先选择具有我省特色、能够发挥我省优势的项目等。

  三、各单位报送项目计划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不可重复立项。各单位申报前可通过标准图书馆网站(http://www.bzsb.info)查询相关标准,避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省现行地方标准重复。

  二是认真编制《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详见附件),其内容包括:

  1.拟立项地方标准的概要介绍和立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2.拟立项地方标准在贯彻实施中的可行性分析,项目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3.拟立项地方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情况及对促进我省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的作用及预期的效果;

  4.拟立项地方标准的工作计划安排、项目负责人等;

  5.拟立项地方标准须取得3位以上相关专业的专家的论证。

  四、各单位收到起草单位报送的项目任务书后,应对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和急需程度,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业务能力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初审,在项目任务书上填写审查意见并盖章,审查意见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五、报送及联系方式。各单位需报送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纸质版3份,同时将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报送时间务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联 系 人: 龙冬梅        联系电话:0311-67568079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邮政编码:050091

  邮箱地址:hebeibiaozhunhua@163.com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2日

  (依申请公开)

 

  附件1: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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