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办〔2013〕82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畜牧兽医、农技、热作、农业执法、乡企、局(委、办、中心、大队),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业系统工作人员、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厅决定于近期举办三期学习《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3日至24日,每期培训班半天。
地点:海口市凤翔路158号丽华大酒店3楼富贵厅。
二、内容和方式
内容:《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及相关内容学习。
方式:由省农业厅集中组织举办,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农业厅执法稽查处法律专家集中授课。
三、培训期次和人员安排
(一)第一期:种植业培训班。时间:5月23日8:30至11:30。参训人员:各市县种植业龙头企业、规模种植场(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农药经销商。参训人员请于5月22日18:00前到酒店大堂报到。
(二)第二期:畜牧业培训班。时间:5月23日15:00至17:30。参训人员:各市县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大型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参训人员请于5月23日14:30前报到。
(三)第三期: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时间:5月24日8:30至11:30。参训人员:各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农技、热作、乡企、执法部门各1名负责人,厅办公室、种植业处、畜牧业处、南亚办、兽医处、饲料兽药管理处、产业规划处、执法处、计财处、科教处、纪检组等各1名负责人;省农技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疫病控制中心、省农业预警防控中心、省植保站等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市县人员请于5月23日18:00前报到。
四、其他事项
(一)第一、二期培训班参训人员分别由各市县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严格按分配人数(见附件1)组织参训。种植业、畜牧业培训班只安排参训人员食宿。
(二)第三期培训班参训人员,其中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参训人员按要求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参训;市县参训人员由各自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每个市县限2名司机。
(三)按有关规定会务组只发放培训资料,笔记本和笔请参训人员自行携带。
(四)请各市县将参训人员回执单(见附件2)填好后于5月21日17:00前传真至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覃勇,电话65326023,传真:65316665。
邮 箱:hnnychenjianshan@163.com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