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科研基地”项目总平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1-03-29    浏览次数:2
       
     “现代农业科研基地”项目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该地块景观资源丰富,地形复杂,地势起伏较大,为创作优秀的设计方案提供了良好的素材。本着“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的原则,为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决定开展 “现代农业科研基地总平设计方案”公开征集工作,旨在邀请国内、外高水平设计机构为本项目创作具有一流水准的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案征集单位:
    项目法人单位:福建省科技厅农牧业科研中试基地;
    投资建设单位(投资合作方):福建省天星实业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福建省天星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现代农业科研基地
    (二)地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赤星村104号,占地面积约187。04亩。整体区域从海拔30.5米到108米,属山坡地。
    (三)功能定位:建设成为福建省规模较大、研发领域广、服务功能齐全的农业科技创新的基础平台;成为吸引现代农业及相关的企事业研发机构聚集的科技活动场所,促进入园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科技教育等活动。成为台湾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的基地和闽台农业科技人员、农业科教信息交流的重要窗口;成为现代农业科技活动的中心
    (四)设计征集内容:本项目总平设计方案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设计范围约187.04亩(124693平方米)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建筑物容积率允许在1以内(即≤124693平方米)。建设内容有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交流培训中心、科技成果展示中心、专家公寓与总体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以《总平设计任务书》为准。
    (六)总投资额:约29600万元。
    (七)征集工作有关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采用自愿报名,择优邀请方式。
     2、受邀请单位按《总平设计任务书》的规定报送设计方案,
    符合要求的总平设计确定为有效方案。征集单位将邀请业内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有效方案进行评审,评出三家入围设计单位。
     3、三家入围设计单位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部门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调整、深化后,按法定程序确定中选设计单位。
     4、本次中选的设计单位将获得后续整体设计任务的优先权,因此本次报名单位在提交的设计方案时应提供整体的设计费报价,该报价将作为报名单位入围后的设计费参考。
     5、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在获得补偿后归项目单位所有并使用。
    三、邀请设计单位的确定
    (一)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综合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
     2、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有山地设计经验者优先。
     3、担任本项目的主创设计师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设计师执业证书。
    (二)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审核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设计单位简介; 
     2、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3年类似设计成果清单; 
     6、项目组的设计人员构成及基本情况; 
     7、主创设计师主持或参与成功的设计案例介绍简本。 
    (三)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政快递寄送的方式。
    (四)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办法。根据报名单位的实力、业绩、信誉、设计水平及承办方需求等情 况进行筛选后,择优选择应邀设计单位参加。
    (五)报名时间:报名方须于2011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送达承办方(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六)承办方预选后,将以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选中的受邀请方发出正式邀请函;报名方若在4月12日前未收到邀请函或电话通知,则视为未被邀请。
    (七)受邀单位应在4月15日前回复并参与承办方组织的答疑及现场踏勘。
    (八)2011年4月18日受邀单位应将确认函交给承办方并领取《总平设计任务书》及图纸。
    四、方案征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展开
    (一)概念性设计方案阶段
     1、方案设计周期为20天,即应于5月8日之前交稿。 
     2、设计单位可提交一套及以上的设计方案稿,每套方案须提交方案设计书面文本4套,全套电子文件1份。
     3、主办方收到方案后即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5、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确定入围的三家设计单位。 
    (二)方案综合深化阶段
     1、俢改、调整、深化设计周期为30天。
     2、在入围的三家中按照法定程序确定一家设计单位。 
    五、设计补偿费:
    (一)对第一阶段未入围前三名的有效方案设计单位各补偿人民币6仟元。第二阶段未中选的设计单位各补偿人民币6万元,中选者补偿人民币12万元,中选单位若获得整体设计的资格,本次的设计补偿费则包含其中。
    (二)在方案征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涉及设计补偿费有关税费,由各设计单位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省天星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丽娜   电话: 1580600585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店镇赤星村104号
    邮政编码:350012
    传    真:0591-87592639;
    电    话:0591-87592639;
    电子邮箱:ldgfz@163com


                                          福建省天星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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