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省教育支出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8-01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省教育支出

  完成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12]20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上半年,各州(地、市)、县(市、区、行委)按照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财政教育支出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教育支出情况通报如下。

  一、 财政教育支出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全省财政教育支出累计完成510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3%,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10.4%。按中央口径计算剔除中央教育专项后,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8.59%,与2012年目标任务差4.47个百分点。剔除玉树重建资金184674万元后,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8.74%,与2012年目标任务差4.32个百分点。

  各州(地、市)、县(市、区、行委)教育支出完成4418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6%,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16.5%,按中央口径计算剔除中央教育专项后,教育支出占比为13.37%,比14.53%的目标任务低1.16个百分点(详见附表)。

  (一)从教育支出增长情况看:上半年,全省教育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45.3%。分地区看:海北州、西宁市、黄南州、玉树州、海南州、果洛州和海东地区教育支出增长较快,分别高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95、65.7、63.2、57.6、48.8、25.4和4.5个百分点,海西州低于全省增幅2.1个百分点。分县看:全省有41个县(州本级)高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增幅较高的是海晏县、冷湖行委、杂多县、囊谦县、果洛州本级和湟源县,分别高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308.1、302.5、216.4、197.4、164.9和154.7个百分点;13个县(州本级)低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分别是玉树州本级、黄南州本级、海东地区本级、乐都县、德令哈市、玛沁县、格尔木市、化隆县、平安县、都兰县、甘德县、海西州本级和达日县,分别低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66.6、51.2、38.9、33、23.9、22.1、19.9、15、10.5、9.8、8.7、5.5和2.6个百分点。

  (二)从教育支出占比情况看:上半年,全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8.59%。分地区看:有5个地区完成了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即,黄南州、果洛州、海北州、西宁市和海南州;3个地区未完成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即,海东地区、海西州和玉树州。分县看:有31个县(州本级)完成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23个县(州本级)未完成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即,城中区、湟中县、乐都县、民和县、互助县、循化县、化隆县、海西州本级、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海南州本级、尖扎县、玉树州本级、玉树县、囊谦县、治多县、曲麻莱县、果洛州本级、甘德县、玛多县。

  上半年,各州(地、市)、县(市、区、行委)教育支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重视程度高。从上半年教育支出增长情况看,大部分州、县级政府均高度重视,按照制定的教育支出占比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目标任务,教育支出持续快速增长。从上半年教育支出占比情况看,西宁市、海北州、黄南州和果洛州教育支出占比每月考核均达到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支出增幅。上半年,全省教育支出累计完成510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3%,高于全省财政支出增幅12.1个百分点。各地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教育投入,部分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西宁市从发行企业债券中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教育,市政府采取与各县政府签订教育支出占比目标责任书等措施,进一步推动教育投入工作。三是采取措施加大教育投入。各地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教育投入,部分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西宁市从发行企业债券中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教育,市政府采取与各县政府签订教育支出占比目标责任书等措施,进一步推动教育投入工作。

  二、 存在问题

  从5月份对各地教育投入逐县拉网式检查情况看,各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地区认识不到位。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地区对提高教育支出占比的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对工作的态度停留在一般水平上。如:海东地区、海西州、玉树州及部分县区自考核通报以来,每月都未完成目标任务。

  (二)地区间增长不均衡。各地教育支出增幅差距较大,增幅最高的是海晏县,增幅为353.4%;增幅最低的是玉树州本级,负增长21.3%,高低相差374.7个百分点,地区间教育支出增长均衡性较差。

  (三)完成占比差距较大。海东地区、海西州、玉树州和部分县(州本级)教育支出占比低于目标任务,与全年目标任务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如,海东地区差5.61个百分点,资金差26203万元;海西州差2.6个百分点,资金差12124万元;玉树州差1.9个百分点,资金差5804万元。分县看,乐都县差12.76个百分点,资金差10749万元;海南州本级差8.35个百分点,资金差3973万元。

  (四)地方配套率低。部分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校安工程地方配套不到位。一是配套资金底数不清。财政、教育部门没有很好地沟通、衔接,投资规模、地方配套资金底数不清楚,项目资金实际需求数据不实。二是资金到位率低。按照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校安工程建设规划投资测算,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仅为52.45%,未到位资金18.3亿元。

  (五)落实资金不到位。有的县当年新增转移支付的20%没有足额用于教育支出,全省2009—2011年未到位资金4421万元。其中,2009年未到位资金有1464万元,分别是:西宁市681万元(城中区58万元、湟中县352万元、湟源县271万元),黄南州452万元(同仁县205万元、尖扎县113万元、泽库县84万元、河南县50万元),果洛州331万元(久治县120万元、玛多县211万元)。2010年未到位资金有1354万元,分别是:西宁市383万元(湟中县268万元、湟源县115万元),海南州47万元(贵德县13万元、兴海县34万元),黄南州229万元(同仁县62万元、尖扎县76万元、泽库县91万元),果洛州306万元(达日县112万元、久治县69万元、玛多县125万元),玉树州314万元(称多县314万元),海西州75万元(州本级60万元、天峻县10万元、大柴旦行委2万元、茫崖行委2万元、冷湖行委1万元)。2011年未到位资金有1603万元,分别是:西宁市816万元(大通县323万元、湟中县217万元、湟源县276万元),果洛州127万元(达日县127万元),海西州660万元(州本级660万元)。

  三、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教育支出占比目标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加大教育投入的要求,高度重视教育支出占比工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扎实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讲政治、顾大局,克服困难、细化措施,及时组织开展相关补课工作。各州(地、市)要对所属县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定期召开教育支出占比分析会,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不折不扣地完成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足额落实新增转移支付中20%用于教育资金,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足额征收和拨付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用于教育,地方超收收入优先用于教育,进一步支持做大做强政府融资平台,提高融资能力,努力增加教育项目贷款规模,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

  (三)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地方配套。各级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对校安工程所需资金再次进行算账,摸清底数,根据本地实际需求,通过融资平台贷款、社会捐赠等方式解决地方配套资金问题,想方设法足额安排寄宿生生活费、学前教育、中小学布局调整、标准化建设等地方配套资金,在确保完成教育支出占比的基础上,有序支持教育项目的建设。

  (四)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工作落实。省有关部门5月份已对各地教育支出占比完成情况进行了逐县拉网式检查,9月份将再次开展拉网式督查。各州(地、市)也要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县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每县每月教育支出占比情况,及时召开教育支出占比通报会议,对教育支出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县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任何地区拖全省的后腿。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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