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14〕15号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选拔的通知》(财会〔2014〕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工作,尤其要在目前在读的省、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班中进行宣传发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报名参加选拔,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为报名、考试和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原则上杭州、宁波市报名参加选拔人数应不少于3人,温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市应不少于2人,湖州、舟山、丽水市应不少于1人。
请及时对选拔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验证,于2014年6月23日前将材料报省财政厅。省级单位直接报省财政厅,其他单位由各市财政局汇总报送。联系人:程少春,联系电话:0571-87058426。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选拔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