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4    浏览次数:2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意见》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要加强调研,认真总结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总结,并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请于实施期内每年12月15日前编制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包括总体情况、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和资金使用情况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联系人:杨鑫光

  联系电话:0971-6305749

  电子邮件:yangxg618@163.com

  省财政厅经建处联系人:王宝红

  联系电话:0971-6133967

  电子邮件:179597326@qq.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