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经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认定西安大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88户企业通过陕西省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陕西省2013年第一批通过复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