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海南省农业保险专家库成员的函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2

  厅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农业保险是我省“十二五”重点民生工程,也是省委省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的十大事项之一。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提高我省农业保险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相关农业专家,组建海南省农业保险专家库。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热爱农业保险工作;

  (二)具有中级农业技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农业或其他相关农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农业相关领域满5年以上,精通相关业务;

  (三)熟悉有关农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推荐范围

  厅有关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县农业机构、企业,农业科研单位(除省农科院外)、院校等及在基层长期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或农业保险工作专业人才内推荐。

  三、 推荐程序

  专家候选人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推荐专家人数按险种分,每个险种推荐专家5名(含橡胶种植专家、水稻种植专家、甘蔗种植专家、玉米种植专家、南繁制种水稻种植专家、香蕉种植专家、烟叶种植专家、大棚瓜菜专家、猪养殖专家、奶牛养殖专家),其中从事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专家人数的比例约为6:4。由专家本人填写《海南省农业保险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送厅农业投融资服务处。

  四、聘用期间

  对推荐的专家人选经遴选后,报送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聘用。聘用期为3-5年,期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五、主要职责

  (一)为农业保险政策和产品制定与修改提供意见或建议,例如物化成本核算、保险责任设置等;

  (二)为理赔查勘定损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例如损失认定标准、方式方法,损失程度等;

  (三)对农业保险新险种的试点进行调研论证,并提出建议;

  (四)省农险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将本系统推荐人选的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职称证明和学历复印件等资料,于6月22日前送至厅农业投融资服务处(12楼多功能室),同时将专家推荐表发送邮箱,经确定后将统一公布。

  联系人:吴卓,电话:65220186。

  邮箱:nytrzfwc@163.com。

  附件:海南省农业保险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厅投融资服务处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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