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拨付第一批稳定禽业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07-10    浏览次数:2

  根据《2013年稳定禽业生产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琼农计财[2013]43号)、《关于做好禽肉收储补贴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拔付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13]81号)文件精神,海口市海南罗牛山文昌鸡育种有限公司和澄迈县海南海平达实业有限公司两家省级龙头企业分别向所在市县畜牧主管部门申请稳定禽业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通过企业申报,市县畜牧主管部门核实材料和省农业厅核查等程序,确认两家企业共贷款3400万元,一年贷款贴息共计201.001万元,实际需补贴贷款利息188.2万元。其中,海南罗牛山文昌鸡育种有限公司2013年4月21日贷款2000万元,一年贷款利息共计112.801万元(按《2013年稳定禽业生产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每家企业最多补贴贷款利息100万元);澄迈县海南海平达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5月17日贷款1400万元,一年贷款利息共计88.2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天内(2013年7月11日前)向海南省农业厅机关党委(纪检组)(0898-65336636)、计财处(0898-65343651)或畜牧业处(0898-65313609)反映。

  附件: 海南省第第一批稳定禽业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确认数量表

  海南省农业厅

  2013年7月9日

  第一批禽业贴息贷款-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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