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对外贸易发展指导意见》(青政办〔2011〕305号)、省政府转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对外贸易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青政办〔2012〕230号)精神,经专家论证,现将拟支持的20户重点企业、10个青海省出口品牌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电话: 0971-6321736 传 真 0971-6321736
联系人: 包 瑞
邮 编: 810008
青海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电话: 0971-6142009 传 真 0971-6133963
联系人: 翟进全
邮 编: 810001
附 件:1、拟支持的20户重点企业及支持内容
2、拟重点培育的10个青海省出口品牌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财政厅
二O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10个青海省出口品牌(公示).doc
2、20户重点企业(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