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商品及技术(智利)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1    浏览次数:1

  闽科外〔2011〕10号

  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商品及技术(智利)展览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中国对外经贸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与科技部火炬高新产业开发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商品及技术(智利)展览会将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为进一步推动中智双边贸易的发展,引导中国企业充分利用中智自由贸易协议签订的大好时机,积极开拓南美市场,扩大我国名优商品对智利及南美国家的出口,经研究,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商品及技术(智利)展览会。现将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地点

  时  间:2011年11月23-27日

  地  点:智利圣地亚哥马波桥展览中心

  二、展品范围

  交通运输产品:汽车、摩托车及相关配件、铁路建设工程等;

  农业技术及农业机械:农业新技术、新型肥料农药、节水灌溉、农村可再生能源、小水电设备、小型农机具、小型农用运输设备等;

  环保新能源及节能科技产品:太阳能发电技术及设备、风力发电以及风光互补技术及设备;垃圾焚烧、建筑节能及再生能源应用等;

  水处理:海水淡化;矿山、港口以及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及设备;节水型设备、雨水收集系统等;

  矿产资源开发:矿产开采及辅助机械和设备、矿产工程机械及工程车辆等、冶金机械、冶金机械设备等;

  食品加工及包装机械:各类水果及农副产品、海产品深加工和包装机械等;

  电及IT电子产品:各种家用电器(空调除外)、电脑、数码相机、MP3,各种通讯产品等;

  三、参展费用

  1、展位费:标准展位:25000元/个(9?
  室内光地:2000元/㎡(18㎡起租)

  2、参展人员费用:37500元/人(含签证费、国际机票、食宿、境外交通等)

  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将优先支持和资助企业在智利的贸易拓展活动(详情见www.smeimdf.org)。

  四、参展参会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请有意参加本展会的单位按附件要求填报相关申请表格, 并于5月20日前传真福建省技术转移中心(亚太中心),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xiao.wu1122@126.com。参展相关事项及申报表格可查询福建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fjkjt.gov.cn。

  (二)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王  飞  0591-87882587  传  真

  福建省技术转移中心(亚太中心)

  吴  潇  0591-28378451   朱  奇

  传  真

  电子邮箱:

  附件: 参展申请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科技 外事 展览 通知

  抄送:丛林副厅长,杜民副厅长。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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