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7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2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省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现将省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苏树林   省人民政府代省长

  副主任:苏增添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郑松岩   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

  委 员:蔡小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栅洁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周联清   省经贸委主任

       牛纪刚   省公安厅厅长

       马跃征   省民政厅厅长

       陈小平   省财政厅厅长

       马承佳   省环保厅厅长

       林坚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德金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修德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杨 平   省卫生厅厅长

       翁 星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陈炎生   省安监局局长

       黄家铭   省人防办主任

       卢增荣   省信息化局局长

       杨锦炎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陆鼎良   福建海事局局长

       董 熔   省气象局局长

       金 星   省地震局局长

       郑宝强   福建电监办专员

       丛 林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卫国   福建省军区副司令员

       何卫东    解放军73111部队副军长

       杨 海   武警福建省总队总队长

       张兴辉   武警福建省消防总队总队长

       王志勇   解放军92403部队参谋长

       史秀华   解放军94816部队参谋长

       廖小军   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伙金   福清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其春   福鼎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 磊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李一农   宁德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洪早   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领导、组织、协调全省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建全省的核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核事故应急设施;统一指挥场外核事故应急响应行动。

  省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省环保厅马承佳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丛澜副厅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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