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稳定禽业生产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琼农计财[2013]43号)、《关于做好禽肉收储补贴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拔付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13]81号)文件精神,文昌市海南榕籽文昌鸡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市海南(潭牛)文昌鸡股份有限公司和澄迈县海南海平达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向所在市县畜牧主管部门申请禽肉补贴资金。通过企业申报,市县畜牧主管部门每天派人现场核查登记,市县畜牧、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现场核实验收,省农业厅组成核查组现场抽查等程序,确认这三家公司共收储禽肉284.5938吨,按每吨补贴6000元计算,补贴资金共计1707562.80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天内(2013年9月3日前)向海南省农业厅机关党委(纪检组)(0898-65336636)、计财处(0898-65343651)或畜牧业处(0898-65313609)反映。
附件: 海南省第三批禽肉收储确认数量表
海南省农业厅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