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2    浏览次数:2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2]1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报纸、网络等媒体既是政府公布各项方针政策、工作措施的重要平台,也是广大市民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的重要渠道。高度关注和及时、准确办理媒体反映的重大事件和群众事项,切实提高政府媒体问政、网络问政工作力度,对新时期完善和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政府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报刊、网络等媒体反映的重大事件和群众事项(以下简称“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市民诉求渠道日益增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平台都成为市民参政议政、表达民意、建言献策的重要渠道。做好媒体反映的重大事件和群众事项办理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新时期政府转变工作职能,拓宽服务渠道,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广集民智、关注民生,不断提升执政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报刊、网络等媒体反映事项的应对和办理工作。

  二、积极做好媒体反映重大事项的应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既要高度关注各级政府通过各类媒体公布的方针政策、工作措施,又要积极做好媒体反映的全国及各地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敏感事件以及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应对工作。一是要高度关注和学习国家及各省市出台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制度措施,积极研究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措施的制定和抓好贯彻落实提供有效保障。二是要加强对媒体反映的全国各地各类重大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及时进行对照反思、检查预警、查漏补缺,防止同类事故在我市发生。要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应对,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并妥善开展好处理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是要积极做好媒体反映的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敏感事件和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应对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职责的事态发展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估,采取积极措施加强防范,将可能引起事态扩大化的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切实做好媒体反映事项的有关办理工作

  1、明确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范围、责任主体

  (1)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主要范围:主要包含通过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新华网(青海频道地方领导留言版)、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青海省政府网(政民互动)、青海新闻网(政民零距离)、西宁市政府网(市长信箱、网上信访、12345服务热线反馈)等媒体,以新闻报道、论坛交流、博客记载、在线留言等方式反映的涉及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内容的群众困难、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及报道的重大事项、民众广泛关注的敏感、热点事件等。

  (2)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工作职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涉及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

  2、认真做好媒体反映事项的办理工作

  (1)报刊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以往收到领导批示后方才办理的作风,积极主动开展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主动浏览西宁晚报等报刊报道中反映出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尤其要对“热线关注”、“记者目击”等社会关注度高、市民广泛参与的栏目进行重点查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主要工作职责,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对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督办,将有关事项办理情况书面材料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信息督查处、市电子政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后呈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同时,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及结果以通过媒体公开报道、反馈当事人等途径进行答复,并做好后续关注和解释工作。

  (2)网络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一是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定期对新华网(青海频道地方领导留言版)、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青海省政府网(政民互动)、青海新闻网(政民零距离)、西宁市政府网(市长信箱)等网站网友反映事项进行收集、整理,根据内容,分别交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单位限时办理;对于网友反映强烈,有较大影响、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的留言,呈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后,转有关地区或部门,并及时督促办理进度。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拟定的回复意见,整理并按程序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审阅后,将回复内容及时上网发布,并协助做好留言板舆情动态分析研判工作,加大回复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各地区、各部门对交办的网络留言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核实,并依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拟定回复意见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报市电子政务中心。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采集网络媒体反映的除市电子政务中心交办外的其它事项,按照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责,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厅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市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答复。三是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定期将各地区、各部门办理情况汇总整理后呈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网民对答复有异议或疑问的,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解释说明,要积极回应,切实为群众答疑解惑。

  四、确保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媒体反映事项及办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将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各项工作。要认真研究探索做好此项工作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和流程,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对待,及时办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心实意接纳民意,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有效评估,注重防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媒体反映事项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舆论动向,经常化、制度化开展自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各地区、各部门办理媒体反映事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和考评,对工作滞后的通报批评,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

  (四)讲究方式,注意保密。各地区、各部门在办理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对群众进行引导,有效解决相关问题。对涉及国家安全、工作秘密等事宜,要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五)善于总结,不断提高。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总结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探索内在规律,促进此项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常态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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