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国燃料油严重缺乏,柴油供应紧张情况加剧,使在乌实施道路、水利设施建设的中国企业遇到严重困难,施工机械无法运行,项目陷入停顿。乌业主方面既无力协调油料供应,也不对项目因此拖期承担责任。如此下去,中国企业的信誉将受到影响。鉴此,经商处提醒中国企业慎重承揽各类公路、桥梁、大坝建设以及疏浚、河道改造等大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在企业未对油料紧缺问题提供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之前,经商处暂停止出具相关“支持函”,同时建议企业重视与融资方、业主方谈判,争取将“乌政府对油料自第三国进口给予免税”、“业主方保障施工期间XXX吨的燃油供应”、“业主方对因乌国油料短缺而导致的项目拖期承担责任,融资方不追究承包商责任”等内容写入合同,并在开工前出台的总统令或政府命令中予以明确。
实施经援工作注意事项
乌方要求3项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