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13款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8月29日,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使新能源汽车再次成为热点。
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为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首批《目录》中,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分为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两种,主要涉及乘用车及客车两大品类,还有部分专用车,其他诸如货车之类并未包括在内。除此之外,之前呼声较大的燃料电池汽车也不在《目录》当中。
纯电动汽车领域有江淮和悦iEV、比亚迪e6等17款乘用车、75款客车、5款专用车入围;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领域有江淮和悦iREV、比亚迪秦(两个型号)等6款乘用车和10款客车入围。
乘用车方面,共入选23款车型,其中纯电动汽车有17款,混合动力汽车6款,大多数价位都在12万元—20万元,比较适合荆门地区汽车消费群体,对消费者而言将节省超过万元购车费用。以江淮和悦iEV4车型为例,厂商指导价为16.98万元,按照原标准需缴纳购置税14513元。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可以说对消费者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提醒,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购置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4.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熊玺 徐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