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十三五”重大工业项目报送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委内各行业处室: 当前,我委正在着手制订工业转型升级等3项重点和一般规划、江西制造2025等5项综合专题规划以及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等8项行业规划(以下简称“358”规划),同时,围绕强攻工业制造升级正在积极制订三年行动计划。为了支撑我省“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规划建设和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实现,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工程,提前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工业项目,现就“十三五”重大工业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2016年拟建、在建的重大工业项目(含拟列入2016年全省重点调度推进的10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 (二)2017-2020年储备的重大工业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要符合“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358”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战略目标和重点方向,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符合江西制造2025实施意见; (二)项目要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突出产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创新和做大做强; (三)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区域影响力较大、产业带动能力较强。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调度收集本地区“十三五”重大工业项目,填写《江西省“十三五”重大工业项目表》(其中拟推荐列入2016年全省重点推进10亿元以上项目需要表中注明,具体见附表),并于12月30日前行文报送我委。委内各行业处室要在行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渠道,调度收集本行业有关重大工业项目,并将附表按上述时间节点报送投资处。 附表:江西省“十三五”重大工业项目表 2015年12月14日 /UploadFiles/wjggcs/2015/12/江西省“十三五”重大工业项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