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外经贸外投[2011]14号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省对外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根据《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商合发〔2010〕520号)的要求,现将2010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统计工作配备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应对本市企业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指导,确保年报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平潭综合实验区内的企业年报统计工作暂由福州市外经贸局负责组织和开展。
二、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应认真学习和领会《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并督促相关统计人员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报送统计报表,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可登陆商务部或福建省外经贸厅网站下载)
三、本着“方便企业、简便易行”的原则,统计工作将采取电子数据报送和纸质报表填报相结合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对尚不具备条件报送电子数据的单位,应将FDIN1、FDIN2、FDIN3、FDIN4和FDIN5等五张报表(纸质)于6月10日前报送设区市外经贸局,设区市外经贸局登陆“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于6月20日前完成初审和填报,并将纸质报表寄送省外经贸厅对外投资处。省属企事业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纸质报表提交省外经贸厅对外投资处。
(二)对具备报送电子数据条件的单位,可按照程序做好电子钥匙申领或电子钥匙更新工作,并登陆“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于6月15日前完成FDIN1、FDIN2、FDIN3、FDIN4和FDIN5等五张报表的数据填报工作。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电子钥匙的办理与使用,请与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7800022,67800319,67801077,67800423。 传真:010-67800318。
四、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应有效利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及时对本市对外直接投资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书面分析材料请于7月31日前报送省外经贸厅对外投资处。
五、统计工作中有不明之处,请与省外经贸厅对外投资处联系。联系人:朱寅轶、聂昀峰。电话:0591-87270220、87270293;传真:0591-87842795。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